【黎智英案】前副社長陳沛敏指黎親自參與佔中 佔中後同事間覺黎「企得前咗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2/02 17:27

最後更新: 2024/02/02 18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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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蘋果》前副長陳沛敏今作供。資料圖片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等共3罪,案件今(2日)續審。控方今午傳召第2名從犯證人、認罪被告《蘋果》前副社長陳沛敏作供。陳供稱黎價值取向鮮明,支持香港發展民主政制。陳指2014年佔中時黎「成日去金鐘坐」,「同事之間覺得佢喺社會運動度企得前咗」。

認罪被告、從犯證人前副社長陳沛敏今午首日出庭,接受控方主問。陳的丈夫前《立場新聞》前總編輯鍾沛權亦到庭旁聽。

陳首先交代其背景,她於1996年12月加入《蘋果》任高級記者,主要專注港聞,數年後逐步晉升至首席記者、採訪主任,及至2015年升至總編輯。

陳續稱,她升任總編約1年,即於2016年確診第3期癌症,請了約7個月病假,至2017年康復復工。陳稱康復後健康差了,亦擔憂癌症復發,「覺得自己承受唔到總編個壓力同責任」,她遂主動與上司張劍虹商量,接替退休同事擔任副社長,直至因本案被捕為止。陳供稱,副社長是「副手啲嘅角色,唔使承受咁大嘅壓力」,亦不用進行採訪工作。

控方問及當陳任職高級記者時,會形容《蘋果》為政治性抑或非政治性報章。陳認為《蘋果》創辦人價值取向鮮明,支持香港發展民主政制,「佢係尊重自由人權價值,不過同時佢都好著重市場支唔支持」,例如娛樂新聞能否吸引讀者。

法官李運騰追問,《蘋果》著重娛樂新聞還是一般新聞。陳供稱,她不否認新聞要具娛樂性,但指《蘋果》同時亦很重視揭露關乎公眾利益的醜聞,例如負責相關政策的高官偷步買車,或有利益衝突。

陳供稱,2014年佔領中環運動數個月期間,《蘋果》幾乎每天均會報道佔中消息,有關報道數目屬多,娛樂新聞版面則減少了。陳續稱,當年黎智英亦親身參與佔中,「有一段時間成日去金鐘坐」。陳指出,在黎不定期召開談及其經營理念的會議上,與會的中高層亦會關注黎的情況,「佢本身都成為新聞嘅時候,都會問下佢情況」。陳同意控方指,黎在佔中前是傳媒老闆和公眾人物,並稱佔中後「同事之間覺得佢喺社會運動度企得前咗」。

聆訊下周一(5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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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